案涉伪卡交易发生于2013年3月14日,在持卡人已向发卡银行提出交易异常的异LIto后,发卡银行并未采取有效pf90施防止损失的扩大,进而导b2OZ至本案受理之日,产生4年多的利息,共计39118.04元,该扩大的利息损失,应由发卡银行承担全部责任GXrE
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Tk2S出,加大对新技术新xMIS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EuSF力度ZLJD